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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广州开审黑帮案 60名武警荷枪实弹守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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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5: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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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团伙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犯下十几项罪行,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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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盗窃。
从13日上午开始,一个以湖南衡山县人李忠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告人人数多达37人。该团伙被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等十几项罪行,以企图垄断广东省部分地区的钢材供应权。
此案庭审将持续5天,直到17日结束。

被告人多数来自湖南衡山
据记者了解,在此案的37名被告人中,大多数都是湖南省衡山县人,团伙的地域性特点非常明显。
这一团伙从诞生起就与钢材联系在了一起。从2007年4月起,为了垄断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钢材供应权,由李忠(第一被告人、团伙头目)出资,戴洪亮(第二被告人、团伙头目)伙同他人,分别在珠海市、中山市、清远市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口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拦截湖南省衡山籍运输钢材的货车进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又指派同案人联系上述地区的建筑工地,在与建筑工地达成钢材供货协议后,由李忠指挥采用作假手段虚增钢材重量,由戴洪亮指派他人押运钢材到建筑工地进行诈骗活动。
为进一步壮大实力,2007年8月李忠利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以下简称迦建公司),以迦建公司为依托,由李忠幕后指挥和调遣,被告人向忠于出谋划策,并任命戴洪亮和同案人邓冬丰(另案处理)分别担任迦建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被告人谢青林、曹深根听命于被告人戴洪亮的直接指挥。
以暴力威胁手段垄断市场
同时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忠等人有目的地吸收一些无业人员,利用其人多势众的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钢材供应市场,排斥打压竞争对手。
为了控制各地的钢材供应,该团伙的各骨干成员分别带领属下成员形成若干团伙划分不同区域在建筑工地外看守,阻止非该组织的钢材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垄断该工地的钢材供应权,同时对非该组织的钢材运输车辆大肆实施绑架、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收取高额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
控制21工地钢材供应权
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李忠、戴洪亮通过分层管理,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下属成员,逐步非法控制了广东省内多处建筑工地的钢材供应权。至案发时止,该组织已经非法控制了广东省内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云浮市、河源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共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
组织架构
“三巨头”领衔五团伙作案
在进行违法犯罪的同时,该组织还进行了较明确的分工,规定违法犯罪所得统一上交组织领导者或骨干成员保管使用,并通过定期开会、集中居住、提供食宿和医疗费用、发放钱物、年底分红等形式,实现有组织管理。
李忠、戴洪亮和向忠于三人是该团伙的所谓“三巨头”,其中李忠负责出资金、联系购买钢材的工地,戴洪亮负责押货,向忠于负责提供货源及资金支配。在“三巨头”之下,还形成了有明确分工的五大分支团伙:
(1)在戴洪亮的指挥下,戴冬亮和同案人邓新云等人在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市等地区;郭五占带领人马在广东省清远市拦截运输钢材的货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王光元率领人马分别在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河源市等地区向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3)罗永洪带人在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等地区对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等犯罪活动。
(4)李春根纠集多人先是伙同罗永洪团伙在增城市新塘镇等地活动,后转移至广州市天河区对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5)汪爱平分别在上述团伙之间协调周旋,参与各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
敛财手法
水当钢材卖骗财600万
该团伙常用虚增供货量的方式来诈骗钱财。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期间,李忠等人以优惠价格为诱饵,先后分别以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等机构的名义与20多家企业达成钢材供货协议,协议约定运货、卸货由供货方负责。
但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由戴洪亮指派马仔给运输钢材的货车虚增重量,采用送货时先用设有暗格机关并加铁的改装货车运货过磅,后再调换同型号同车牌的货车代替改装货车过磅结算;送货时先用设有暗格机关并加水的改装货车运货过磅,后将水放空过磅结算等手段,骗取钢材约154吨,合人民币约765.6万元,其中有约79.8万元的钢材款因需方单位未付款等原因未能得逞。
肺结核嫌犯
单独受审理
在本次庭审中,被告人曹深根患有严重传染性的肺结核,为了防止传染,法庭决定对曹深根进行视频审讯,曹深根被单独押解至广州中院的一间数字化的法庭内,法官通过大法庭的数字化系统对其进行视频庭审,被告人也可以通过视频同步获知他可以知悉的相关庭审信息。这是广东省首次进行视频庭审。
被告人人数
超简竹醒案
2005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简竹醒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该案当时被称为广州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而昨天开庭的李忠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人数达37名,超过简竹醒案。 (来源:广州日报)
以李忠为首暴力垄断粤21个工地钢材供应,绑架敲诈抢劫……规模超过简竹醒案
13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李忠等37人的涉黑案件。该黑帮成员大部分是湖南衡山人,他们利用绑架、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手段,成功垄断了广东省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曾轰动全国的广州简竹醒案受审人员35人,本案已超过简案规模,在广州历史上十分罕见。
据悉,该案将连审5天。
团伙成员(37名)领导:李忠、戴洪亮
成员:罗永洪、王光元、汪爱平、李春根、戴冬亮、向忠于、谢青林、曹深根、罗梦织、王建国、彭余良、董春龙、陈平、胡建、郭五占、欧洪波、胡军升、宾庆尤、王家旺、罗德红、翟贤林、谭建伏、刘美平、曹时德、陈红娟、李立伟、罗明峰、侯海兵、侯进兴、邓国平、谢运林、朱文辉、李鹏军、李宝红、戴国洋
涉及罪名(12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持有枪支,盗窃。
高速路上绑架货车
据了解,李忠、戴洪亮等37人中最大的55岁、最小的只有19岁,大部分是湖南衡山县人,中小学文化程度。大部分被告人于2008年6月1日被海珠区检察院批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4月起,为垄断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钢材供应权,在“黑老大”李忠的积极资助下,戴洪亮伙同邓新云(另案处理)招收大量“马仔”。他们在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市及清远市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口拦截湖南省衡山籍运输钢材的货车,然后采取暴力手段,进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同时,这伙人还联系广东省的部分建筑工地,与工地达成钢材供货协议,采用虚增钢材重量等手段诈骗。
庞大组织横行九市
李忠手下形成了五个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组织。
五个组织涉嫌在广东省内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云浮市、河源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多个地方横行一时,欺行霸市、威胁钢材市场,并以非法拘禁、绑架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共犯下12项罪行,垄断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
今年6月3日,经过详细调查取证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该团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法院严阵以待
60名武警镇守 把门荷枪实弹
近60名武警战士手持警棍、腰别呼叫机“坐镇”法庭,荷枪实弹的武警手持冲锋枪把门,特种防暴车一直停在法院门口……为保障该涉黑案件的顺利审理,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阵以待。
昨日上午,大批市民和被告人家属来到广州中院,在安检门前排起了长龙,能容纳数百人的广州中院第一法庭,不到9时便已坐得满满当当。
9时左右,数十辆警车在仓边路呼啸而过,载着37名被告人进入法庭通道,一辆防暴车停在法庭门口严阵以待。
法庭内,中院全体法警出动,一周内其它刑事案件都不审了,所有法警都集中在一法庭保驾护航。除此之外,还有近60名武警在法庭镇守,更有武警手持冲锋枪守门。
开庭前,兴奋的对话、低声的诅咒和无言的唏嘘一直夹杂在人群中间,“这些社会败类,终于有了应有的下场,活该……”“他们无恶不作,要让他们以后不再敢犯罪……”这样的声音来自于受害的市民及其家属。“其实,对这些被告人也应该区别对待,有些也是被胁迫参加的……”“是啊,有的年龄还很小,根本不懂事……”两名中年妇女讨论的声音特别小。
由于案情复杂,5名公诉人轮流念起诉书,整整宣读了一个上午。
法庭特殊审理
一被告肺结核 首用视频审理
本次庭审中,被告人曹深根患有严重传染性肺结核,为了防止传染,法庭对其进行视频审理。
第一法庭的四个角落都挂着一个视频显示器,视频显示曹深根戴着口罩的画面。据悉,他被隔离在一间数字化法庭内,通过话筒和喇叭传递声音,同步获知庭审信息。
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进行视频庭审。由于设备是初次使用,曹深根一度听不到法官的讲话,法官在法庭内多次呼叫“曹深根”,最后不得不调试设备才让庭审继续。


庭上特写
黑老大摆谱连说“OK”
一手拿着话筒,一手倚在被告席
李忠
40岁,汉族,湖南省衡山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湖南省衡山县长江镇高桥村八组24号。2008年6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逮捕。
昨日开庭前,众被告人纷纷向旁听席张望,旁听席上的家属们也全体起立,一阵儿骚动,法警和武警不得不维持现场秩序。
“黑老大”李忠过堂时,神情自如,一上庭就向法官说,他没有组织黑社会,只是和戴洪亮合伙做生意,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全“不知情”。他甚至一手拿着话筒,一手倚在被告席上,轻松地回答各方提问,声音洪亮,谈笑风生。
当公诉人问:“底下的人赚的钱有上交给你吗?”
李忠自问自答:“可能吗?不可能!”
当辩护律师说“请你回答下面的几个问题”时,李忠则说:“OK。”此后,他还不止一次用“OK”来回答问题。
黑老二情绪多变耍幽默
声音时小时大,昂头大声嚷嚷
戴洪亮
别名戴成亮、胡金华,男,31岁,汉族,湖南省衡山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衡山县长江镇新泉村六组17号。1998年11月13日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0年7月刑满释放。2008年6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逮捕。
昨日庭上,第二被告戴洪亮说:“我从来就没承认过我是黑社会。”
戴洪亮表示,以前的口供作不得准,当时没睡觉,神智不清,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他说:“他们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每天就睡一个小时,我都是迷迷糊糊的。”
戴洪亮的声音时而小、时而大,激动起来,满腹委屈的样子,总想把事情的全部经过都说一遍,而不正面回答问题。他还说:“我也是被骗的,被另一个老板骗。”
他甚至昂着头对公诉方大声嚷嚷:“你有证据就告我呀!”“谁指证我,叫他出来!”
审问到中间时,戴洪亮开始“耍幽默”,与公诉机关有了这样的对话:
公诉人:“你在哪聚集‘马仔’?”
戴洪亮:“‘马仔’?多难听!”
公诉人:“那手下?”
戴洪亮:“是员工嘛,那就叫员工。”
此番问答引来旁听席的一阵笑声。
公诉人还问:“手下都对谁负责?”
戴洪亮说:“谁有钱就对谁负责。”
“霸钢黑帮”主要罪行
该团伙在高速路上劫车,酒店里面闹事,工地里诈骗700多万,拥有数十支枪支、上百发子弹,甚至因内部斗争拔枪对峙,其进行的大部分犯罪行为,无论是绑架、拘禁,还是抢劫,针对的都是钢材市场的竞争对手,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垄断钢材市场。为此,有法官表示,这是一伙“求财不求命”的黑帮团伙。
绑架6起,均针对运钢材货车
索要赎金不多 给三千元放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制造了6起绑架案件,均是针对运输钢材的货车。
2007年9月19日8时许,团伙成员在珠海市斗门县附近绑架了何某雇请的运输钢材去工地的司机,后向何某勒索赎金3万元。何某给了1.5万元,该团伙当即放人。
2008年1月的某天凌晨,团伙成员在广州市南沙港快线西沥收费站附近,绑架了尹某和阳某驾驶的运输钢材的货车,这回要的赎金更少,拿到3000元后当即放人。
2008年4月10日22时许,该团伙成员驾车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段,拦截了一辆运输钢材的货车,将司机绑架至小汽车内。但当关押被害人的小汽车行驶至广州市天河区时,发生车祸,被绑的人质被送往医院,后报警,该团伙遂归还了装运钢材的货车。
诈骗17宗,与23家公司达成钢材供货协议
货车过磅加水 骗钢材数千吨
除了绑架,该团伙最擅长的还有诈骗,共犯下17宗诈骗案。
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期间,在“大佬”李忠、戴洪亮的带领下,该团伙先后与广东省内23家建筑工程公司达成钢材供货协议。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老大”指使“马仔”虚增钢材重量。他们采用改装过的货车过磅,使用货车上的暗格机关加铁、加水,或在暗格里填充钢筋料头等。载货过磅的时候,在暗格内装满水,空车过磅的时候,将水放掉,以此来增加钢材重量,短斤少两。
应用这种方法,该团伙共骗取钢材共1541吨,价值人民币765万元。
抢劫、敲诈勒索18宗,截停货车索要钱财
运钢材到河源 得交“保护费”
据指控,该团伙涉嫌18宗抢劫和敲诈勒索罪。
2006年5、6月间某天凌晨3时许,王光元伙同同伙驾车到广东省河源市惠河高速河源城南出口约100米处,截停被害人刘某委托他人运输钢材的两辆货车,以此索要钱财。
被害人刘某闻讯赶到现场,王光元的“马仔”持匕首进行威胁,抢得刘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并强行要求刘某以后运输钢材到河源市,必须预先交纳“保护费”。
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间,刘某因运输钢材到河源市,先后多次交纳“保护费”2万元。
非法持枪 拥有18支枪和数百发子弹
两大佬起争议小弟拔枪对峙
据悉,该黑帮团伙拥有18支枪支和数百发子弹,枪支被藏于停车场内或家里的墙缝里。
除了在外面横行,团伙成员发生过内斗,大佬与大佬“一不对路”就拔枪对峙。据指控,该团伙的“两大巨头”王光元与罗永洪曾发生矛盾,2008年4月的某日20时许,双方约定在广州市名圃新村湘潭饭店包厢内商谈,谈话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推推嚷嚷,罗永洪的3个“小弟”突然冲出来,每人拿着一支枪指着王光元的脑袋。随即王光元的“马仔”刘美平持枪冲入包厢,与罗永洪一方对峙。双方后经人劝阻才散去。
强迫交易2007年10月开“宏亮停车场”
先霸占停车场 再逼货车停放
2007年10月期间,“黑老二”戴洪亮指使手下在天河区吉山一无牌停车场门口闹事,截停进出该车场的货车,向司机收取“保护费”,甚至不准车停入该停车场。以此,影响该车场的正常经营,迫使车场主丁某低价转让该停车场。
随后,在“黑老大”李忠出资下,戴洪亮以自己名字的谐音将车场命名为“宏亮停车场”。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30日期间,戴洪亮指使手下,在车场附近向货车司机索要“保护费”,以此逼迫众司机将其运营的货车高价停放在“宏亮停车场”内。
犯罪组织架构图
李忠(黑老大)
以李忠为首的犯罪组织有五个,暴力横行多个地区……
戴洪亮(头目)
在戴洪亮的指挥下被告人戴冬亮和同案人邓新云带领被告人欧洪波及同案人喻正发、陈曙光、苏建伟、赵腾方、欧彩良、刘华杰(均另案处理)在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市等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郭五占带领被告人罗德红、李鹏军、李宝红及同案人朱能、李铁庚、阳俊(均另案处理)在广东省清远市拦截运输钢材的货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王光元(头目)
纠集被告人罗梦织、王建国、刘美平、曹时德和同案人杨海波(另案起诉)及同案人刘桂红、黄立冬、曹森林(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在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河源市等地区,向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罗永洪(头目)
纠集被告人彭余良、陈红娟、李立伟、罗明峰、朱文辉及同案人谭冬红、黄新礼、侯亚武、万冬飞(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等地区对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李春根(头目)
纠集被告人董春龙、陈平和同案人廖琦、李宇霆(另案起诉)及其他同案人,先是伙同被告人罗永洪团伙在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等地活动,后转移至广州市天河区对运输钢材的货车收取高额保护费并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汪爱平(联络人)
分别在上述被告人戴洪亮团伙、王光元团伙、罗永洪团伙、李春根团伙之间协调周旋,参与各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
文/记者 李钢 通讯员 穗法宣 图/通讯员 罗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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