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bt 发表于 2009-7-11 11:06:46

TCL彩电产品中国区域服务政策

TCL彩电产品中国区域服务政策2009-05-22 一、    服务承诺 1.      中心城市24小时内上门,边远地区预约服务。

2.      对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购买的TCL彩电产品,均享受“一地购机,全国保修”的联保服务。

二、         保修政策

1.      普通CRT彩电产品按国家“三包”规定,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三年。CRT彩电主要部件为显像管、高频头、行输出变压器、集成电路。

2.      背投、液晶、等离子产品整机(含其主要部件)保修一年。其产品的主要部件为:

2.1   背投产品:投影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组件板

2.2   液晶、等离子产品:显示屏、光源组件、组件板。从2007年4月20日以后用户购买的液晶、等离子产品,显示屏质保3年。

2.3   其他部件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三、         退换机政策

1.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用户购机后如产品出现性能故障,自用户购机之日起(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下同)7日内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修理;自用户购机之日起15日内可以选择换机或修理。

2.      不符合退机条件的退机,不能受国家“三包”法的保护。如用户要求退机,按规定我公司应需收取产品折旧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新三包”有关规定执行;

3.      彩电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在发票上注明。

四、         免费保修、安装政策

1.      TCL彩电产品的保修期从该产品的购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用户持购机当日开具的销售发票或办理的保修凭证方可获免费保修待遇。

2.      对于降价销售的样机、等级机(以发票为准)不退不换,降价部位不予保修,我公司只对性能故障承担保修责任。

3.      购买TCL液晶、等离子彩电用户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内容包含座装及壁挂式安装,用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免费安装服务。

4.      若用户提出的安装服务内容超出以上免费标准的,如:需要重新安装或移机,我公司将实施收费安装(不含运输服务)。

5.      对于安装过程中用户需要另外增加附件(如:产品购买时的价格不含该附件),我公司将收取相应附件费用。

五、         产品三包期内不属于保修的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免费保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如: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异物进入而造成故障和损坏的。

2.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如:用户在指定维修服务站点以外场所,进行修理或拆动、改装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所维修产品型号、机身编号不符或涂改。

4.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如:由于雷击、雨淋、火灾、水灾、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及异常电压、公害、化学物质的侵蚀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5.      非本公司所制造的产品而引起的故障(如:外接设备漏电导致产品损坏等)。

6.      一般家庭使用以外的使用场合以及恶劣条件(油烟、灰尘、受潮、直射阳光等)下使用产生的故障。

7.      消费者购买后,由于操作失误、搬运跌落、移动磕碰等非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六、         不属于保修范围产品的服务收费问题

1.      用户购买的彩电,其整机免费保修期超过一年或“三包期”外的产品服务,属于有偿服务范围,用户需支付维修费,维修费=检修费+备件费。

2.      若用户购买彩电的整机日期已超过三包有效期,但机器内部的主要部件仍在三包有效期范围内(如:彩电的显像管、液晶显示屏等),若只是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的,我公司不向用户收取备件费、检修费。

3.      检修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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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收费标准为最高上限,工程师在实际上门过程中,可根据当地消费状况等原因适当予以优惠。

七、         超过保修期收费说明:

1.               “检修费”:是指消费者向工程师所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产品检测费用、修理费用、调试费用以及仪器设备磨损、折旧、辅料费用的总和,但不包含备件收费、产品运输费用。检修费中已包含有检测费用。同时,对于单程30公里内的用户免收上门服务费用;

2.                  “检测费”:是指工程师已检测出故障原因,能够修复而用户主动提出不修时,向用户收取的相应劳务费用;

3.                  “安装移机”:是指用户所购彩电产品在第一次安装后需要重新拆卸、安装的劳务费用,不包含运输费用。对于需移机产品,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均实施收费。如由挂装改为座装的,按照上表中安装移机费的70%收取,其他移机方式全额收取;

4.         “调试”:是指用户所购彩电产品不需打开机壳维修,服务工程师只通过按键或遥控器调节而使产品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劳务费用;

5.                  “维护,,保养”:是指用户主动要求对产品进行通检及清洁(包含清洁屏幕)而收取的劳务费用,对于此类产品的维护保养,,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均需要收费。但工程师在维修、安装服务过程中所做的增值维护保养服务不再另行收取维护保养费;

6.                  “上门服务费”:是指部分特殊用户要求上门的地点距离我司服务网点超过30公里以上的,对超过30公里的部分按照1元/公里收取单程交通费;

7.               “运输费”:是指产品需服务人员拉修时需向用户收取运输费:单程20公里以内收取往返运输费用40元,超出部分2.0元/公里,同时过桥过路费由用户承担。对于路程较长的运输费用,可与用户协商解决;

8.                  “备件费”:是指指修理人在修理产品过程中,所更换的零部件费用总和。备件费实行明码标价,全国统一标准(服务人员上门统一出示《维修零备件价格收费标准》);

9.                  送修产品的维修收费按:检修费标准按上门检修费标准中相同尺寸产品价格下浮20元(遥控器除外)执行。送修产品查出故障原因且能够修复但用户主动提出不修的,其检测费按上门费标准中相同尺寸产品价格下浮10元(遥控器除外)。对无备件、技术、设备原因无法修理的,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10.            更换CRT、机壳、液晶显示屏的检修费按上表中相同尺寸电视检修费收取,但不包含备件费用、运输费用等;

11.            用户要求在晚21:00至次日早8:00期间(新疆地区向后顺延2个小时)提供上门服务的,在原检修费基础上加收50%费用;

12.            经非TCL指定维修服务人员拆动、维修而未修复的故障机,在原检修、检测费基础上加收50%的检修、检测费用;

13.             如当地物价局出台检修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时,按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执行;。

八、         维修后的保修期

1.      超保机维修后的保修期

1.1   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在我司指定网点维修后,如在30日内出现故障,不收取检修费用。属于同一故障部件不收取备件费用,不同故障备件需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1.2      在我司指定网点维修后,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故障机一年内超出2次维修,2次以上的不再收取用户检修费用,但要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2.      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2.1   背投、液晶、等离子彩电的主要部件:无论整机是否超过保修期,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主要部件更换日开始计算(整机还在保修期内的,其整机保修期不变)。

2.2    普通CRT彩电的主要部件以及自2007年4月20日以后购买的液晶、等离子显示屏:

    A、购机二年内而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修期为:自购机之日开始计算,三年为止;

    B、 购机二年后而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主要部件更换日开始计算。

2.3    其他普通部件(非主要部件):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维修后,其保修期为30天。

九、         其他:

1.      有效保修凭证的释义:

1.1    对已投保用户,有效保修凭证为保修单用户留存联,且保修单机号与产品机号相同。

1.2    对未投保用户,有效保修凭证为正规购机发票及保修单,且保修单机号与产品机号相同。

1.3    无有效保修凭证时,可以按照整机出厂日期起顺延30天起计算保修。

1.4   合格证不是有效保修凭证。

2.      本规定的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标准。法律限定以内,以本规定为标准。

3.      在免费保修期内,我公司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

4.      本服务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销售的彩电产品,用户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使用,不能享受指定区域内的保修政策。

5.      本规定由惠州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有调整各项收费价格的权利。

2009-05-22 一、    服务承诺 1.      中心城市24小时内上门,边远地区预约服务。

2.      对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购买的TCL彩电产品,均享受“一地购机,全国保修”的联保服务。

二、         保修政策

1.      普通CRT彩电产品按国家“三包”规定,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三年。CRT彩电主要部件为显像管、高频头、行输出变压器、集成电路。

2.      背投、液晶、等离子产品整机(含其主要部件)保修一年。其产品的主要部件为:

2.1   背投产品:投影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组件板

2.2   液晶、等离子产品:显示屏、光源组件、组件板。从2007年4月20日以后用户购买的液晶、等离子产品,显示屏质保3年。

2.3   其他部件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三、         退换机政策

1.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用户购机后如产品出现性能故障,自用户购机之日起(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下同)7日内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修理;自用户购机之日起15日内可以选择换机或修理。

2.      不符合退机条件的退机,不能受国家“三包”法的保护。如用户要求退机,按规定我公司应需收取产品折旧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新三包”有关规定执行;

3.      彩电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在发票上注明。

四、         免费保修、安装政策

1.      TCL彩电产品的保修期从该产品的购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用户持购机当日开具的销售发票或办理的保修凭证方可获免费保修待遇。

2.      对于降价销售的样机、等级机(以发票为准)不退不换,降价部位不予保修,我公司只对性能故障承担保修责任。

3.      购买TCL液晶、等离子彩电用户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内容包含座装及壁挂式安装,用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免费安装服务。

4.      若用户提出的安装服务内容超出以上免费标准的,如:需要重新安装或移机,我公司将实施收费安装(不含运输服务)。

5.      对于安装过程中用户需要另外增加附件(如:产品购买时的价格不含该附件),我公司将收取相应附件费用。

五、         产品三包期内不属于保修的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免费保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如: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异物进入而造成故障和损坏的。

2.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如:用户在指定维修服务站点以外场所,进行修理或拆动、改装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所维修产品型号、机身编号不符或涂改。

4.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如:由于雷击、雨淋、火灾、水灾、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及异常电压、公害、化学物质的侵蚀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5.      非本公司所制造的产品而引起的故障(如:外接设备漏电导致产品损坏等)。

6.      一般家庭使用以外的使用场合以及恶劣条件(油烟、灰尘、受潮、直射阳光等)下使用产生的故障。

7.      消费者购买后,由于操作失误、搬运跌落、移动磕碰等非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六、         不属于保修范围产品的服务收费问题

1.      用户购买的彩电,其整机免费保修期超过一年或“三包期”外的产品服务,属于有偿服务范围,用户需支付维修费,维修费=检修费+备件费。

2.      若用户购买彩电的整机日期已超过三包有效期,但机器内部的主要部件仍在三包有效期范围内(如:彩电的显像管、液晶显示屏等),若只是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的,我公司不向用户收取备件费、检修费。

3.      检修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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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收费标准为最高上限,工程师在实际上门过程中,可根据当地消费状况等原因适当予以优惠。

七、         超过保修期收费说明:

1.               “检修费”:是指消费者向工程师所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产品检测费用、修理费用、调试费用以及仪器设备磨损、折旧、辅料费用的总和,但不包含备件收费、产品运输费用。检修费中已包含有检测费用。同时,对于单程30公里内的用户免收上门服务费用;

2.                  “检测费”:是指工程师已检测出故障原因,能够修复而用户主动提出不修时,向用户收取的相应劳务费用;

3.                  “安装移机”:是指用户所购彩电产品在第一次安装后需要重新拆卸、安装的劳务费用,不包含运输费用。对于需移机产品,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均实施收费。如由挂装改为座装的,按照上表中安装移机费的70%收取,其他移机方式全额收取;

4.         “调试”:是指用户所购彩电产品不需打开机壳维修,服务工程师只通过按键或遥控器调节而使产品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劳务费用;

5.                  “维护,,保养”:是指用户主动要求对产品进行通检及清洁(包含清洁屏幕)而收取的劳务费用,对于此类产品的维护保养,,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均需要收费。但工程师在维修、安装服务过程中所做的增值维护保养服务不再另行收取维护保养费;

6.                  “上门服务费”:是指部分特殊用户要求上门的地点距离我司服务网点超过30公里以上的,对超过30公里的部分按照1元/公里收取单程交通费;

7.               “运输费”:是指产品需服务人员拉修时需向用户收取运输费:单程20公里以内收取往返运输费用40元,超出部分2.0元/公里,同时过桥过路费由用户承担。对于路程较长的运输费用,可与用户协商解决;

8.                  “备件费”:是指指修理人在修理产品过程中,所更换的零部件费用总和。备件费实行明码标价,全国统一标准(服务人员上门统一出示《维修零备件价格收费标准》);

9.                  送修产品的维修收费按:检修费标准按上门检修费标准中相同尺寸产品价格下浮20元(遥控器除外)执行。送修产品查出故障原因且能够修复但用户主动提出不修的,其检测费按上门费标准中相同尺寸产品价格下浮10元(遥控器除外)。对无备件、技术、设备原因无法修理的,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10.            更换CRT、机壳、液晶显示屏的检修费按上表中相同尺寸电视检修费收取,但不包含备件费用、运输费用等;

11.            用户要求在晚21:00至次日早8:00期间(新疆地区向后顺延2个小时)提供上门服务的,在原检修费基础上加收50%费用;

12.            经非TCL指定维修服务人员拆动、维修而未修复的故障机,在原检修、检测费基础上加收50%的检修、检测费用;

13.             如当地物价局出台检修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时,按当地物价局的标准执行;。

八、         维修后的保修期

1.      超保机维修后的保修期

1.1   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在我司指定网点维修后,如在30日内出现故障,不收取检修费用。属于同一故障部件不收取备件费用,不同故障备件需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1.2      在我司指定网点维修后,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故障机一年内超出2次维修,2次以上的不再收取用户检修费用,但要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2.      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2.1   背投、液晶、等离子彩电的主要部件:无论整机是否超过保修期,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主要部件更换日开始计算(整机还在保修期内的,其整机保修期不变)。

2.2    普通CRT彩电的主要部件以及自2007年4月20日以后购买的液晶、等离子显示屏:

    A、购机二年内而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修期为:自购机之日开始计算,三年为止;

    B、 购机二年后而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主要部件更换日开始计算。

2.3    其他普通部件(非主要部件):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维修后,其保修期为30天。

九、         其他:

1.      有效保修凭证的释义:

1.1    对已投保用户,有效保修凭证为保修单用户留存联,且保修单机号与产品机号相同。

1.2    对未投保用户,有效保修凭证为正规购机发票及保修单,且保修单机号与产品机号相同。

1.3    无有效保修凭证时,可以按照整机出厂日期起顺延30天起计算保修。

1.4   合格证不是有效保修凭证。

2.      本规定的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标准。法律限定以内,以本规定为标准。

3.      在免费保修期内,我公司拥有更换后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

4.      本服务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销售的彩电产品,用户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使用,不能享受指定区域内的保修政策。

5.      本规定由惠州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有调整各项收费价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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