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wenhu 发表于 2009-7-4 00:44:25

重解“金正内战”

2005年8月1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234,下称天龙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东莞分公司原财务经理黄蓉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山西省晋中市中级法院判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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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继天龙集团总经理、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金正)董事长万平今年6月13日被一审判决15年之后,绵延年余的“金正内战”中又一个阶段性事件。
 自去年6月万平突然在山西被捕后,国内著名的碟机生产商“金正”就陷入舆论漩涡之中。东莞金正及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天龙集团的交易,金正掌门人万平和天龙董事长田家俊的争斗,以及后来的万平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案庭审内外,一直是媒体持续报道的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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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一直对这场交织着个人与企业双重命运的“金正内战”高度关注,连月来陆续采访了一系列相关知情人士,查阅了大量相关文献档案。7月下旬,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的关键人物、现居美国硅谷的金正创办领军人杨明贵也曲线接受了《财经》采访。
  随着舆论渐次冷却,对于这一案例进行深入解读的时机已经到来。
  “原罪故事”背后
  不承认取自公司,但杨、万均未说明购股款从何而来。
  至今年6月13日一审判决,此前始终扑朔迷离的金正风波有了比较完整的解释,这很像一个简单的“原罪故事”——
  金正早期重要创办者之一万平,为了从创办领军人杨明贵手中买下东莞金正控股权,挪用公司资金总额达到3200多万元之巨。为此,山西省晋中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对万平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以此“原罪逻辑”分析万平案的评论已频频见诸媒体,然而,真相要复杂得多。其实,剖析此案之曲委,至少有两个重要情节值得关注:
  其一,万平自2004年6月被山西公安厅拘留、7月9日批捕后,相关案件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曾两次由晋中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方始于今年3月正式起诉;之后于今年4月至6月间又经过了三次开庭,方作出宣判,可见司法取证过程之艰难。
  其二,检方指控万平将上市公司资金2700万元挪用至广东金正;后来又以广东金正资金分五笔转入杨明贵指定的账户,共计3209.9万元,用于购买杨明贵的股权。据此,检方以“挪用资金罪”对万平提起公诉。而法院仅认定其以广东金正资金3209.9万元支付购股款的事实,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据此,可知晋中法院并未认定万平侵占公众公司天龙集团之资金。
  此外,在万平案审理过程中,其律师一直进行无罪辩护;万平本人已经于6月23日提起上诉。据《财经》了解,整个辩护的焦点,在于3209.9万元的去向——万案律师认为此笔款项属广东金正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不能证明用于为万平购买股份。
  控辩双方均未从此次交易的关键证人、股权出让方杨明贵处获得任何证据。而今年7月下旬,远在美国的杨明贵通过其在国内的法律代理人陈满平向《财经》表示,他在确定出让股权时明确要求“资金来源必须正当。”
  不过,万、杨均未说明万的购股款究竟从何而来。至今仍无人能够确切地说出此次购股交易的真相。
  6月20日,万平被宣判后一周,天龙集团董事长田家俊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尽快消除万平案对公司的影响。我们现在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包括股东、股民、员工以及所有的债权人,而他只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
  田家俊,杨明贵和万平早期创业的合作者,东莞金正的大股东之一,正是这场“金正内战”的另一主角。而时至今天,无论谁的利益都已危若累卵。
  在“万平风波”一年后的今天,东莞金正的股权已被法院查封,位于珠海的DVD生产基地停产,进入破产清算;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天龙集团业绩大幅下滑,2004年报巨亏5亿元,即将于今年8月公布的中报也早已作了预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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