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659|回复: 1

个人合法接收卫星电视2009年10月试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3 22: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国内个人卫星电视接收在10月份有新试行条例,也就是说 可以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天线 。但收看的星有限制, 要看国外卫星电视台要去登记交钱!如果国内再不开放,世界卫星条约将取消中国的直播权。国内租用的卫星在10月份再不开放,世界卫星组织 将取消中国的卫星电视直播权,所以在10月份 国内必须有动作.广电局现在利用干扰器,干扰县域个人用卫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广电总局和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将启动卫星电视产业链,并修改199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129号令,该令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实行许可证制度,个人禁止自行接收卫星电视。”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针对家庭用户的卫星直播市场发展停滞现状。正在进行129号令的修订工作。个人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政策将放开,2006年到2010年我国将至少有1亿家庭安装卫星电视接收机,相关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千亿元。我国拥有电视机4亿台,其中大部分是卫星电视的潜在市场用户。 闵长宁表示,这颗直播卫星将用三分之一的资源向全国发送公益性的47套电视节目和47套广播节目,其余三分之二将用于发射其他多种类型的娱乐文化节目,这意味着我国广电资源将大幅扩展。
北大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罗小布表示,除了内容产业通过直播卫星开展免费和付费频道获利外,机顶盒、卫星接收器制造商都将获益。借助直播卫星带来的丰富频道资源,还可展开手机电视等多网融合的业务。
罗小布指出,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卫星增值业务的开展,一旦卫星电视直播广播电视业务进入城市大规模发展,其与现存的网络,如有线电视网、地面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电视之间的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大,这需要主管部门协调好有线、无线、卫星等产业之间进行适度竞争,互相补充。  
发表于 2009-11-12 21: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这样的文章多多多亦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维修人员 ( 鲁ICP备17033090号 )

GMT+8, 2024-4-19 12:58 , Processed in 0.185648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